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新闻分类

 

医疗废物(86)
2017-4-13
2017年春节放假通知 2017-1-20
医疗废物(84) 2016-10-9
医疗废物(83) 2016-9-17
医疗废物(82) 2016-7-18
医疗废物(81) 2016-4-9
医疗废物(80) 2016-1-5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最新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最新动态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9)

2012/7/20 9:04:33

信息内容

C.12.2 碘酊

C.12.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

C.12.2.2 使用方法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

C.12.2.3 注意事项

C.12.2.3.1 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

C.12.2.3.2 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C.12.2.3.3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C.12.3 复方碘伏消毒液

C.12.3.1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

C.12.3.2 作用方法

C.12.3.2.1 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

C.12.3.2.2 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

C.12.3.3 注意事项

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8) [→]医疗废物(42)

 

返回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宁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71-4898166  传真:0771-2203098

手机号码:13647719568  1897709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