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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间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一)

2012/8/13 10:44:13

信息内容

一、暂存间管理要求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每2天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济南瀚阳公司共同交接,做好双向登记,登记要齐全,资料保存5年。

3、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离开暂存间时,必须锁好,防止废物丢失。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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