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新闻分类

 

医疗废物(86)
2017-4-13
2017年春节放假通知 2017-1-20
医疗废物(84) 2016-10-9
医疗废物(83) 2016-9-17
医疗废物(82) 2016-7-18
医疗废物(81) 2016-4-9
医疗废物(80) 2016-1-5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最新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最新动态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12/3/7 10:28:51

信息内容

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2022年端午放假通知

 

返回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宁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71-4898166  传真:0771-2203098

手机号码:13647719568  1897709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