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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7)

2012/7/16 10:01:18

信息内容

C.11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

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

C.11.2 使用方法

C.11.2.1 手消毒 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

WS/T 313的要求。

C.11.2.2 皮肤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

C.11.2.3 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

C.11.2.4 诊疗器具的消毒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C.11.3 注意事项

C.11.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

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

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

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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